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北京世界貿易中心
第二條 性質
本中心系為促進和加強北京市與國際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及貿易發(fā)展而提供各種服務的非盈利性組織。
第三條 組織
1、 本中心為總部設在紐約的世界貿易中心協(xié)會的正式會員;
2、 本中心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北京市分會、北京市對外貿易進出口公司、北京市重點工商企業(yè)組織共同發(fā)起成立;
3、 本中心設理事會。由本中心發(fā)起單位與會員協(xié)商選舉產生。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執(zhí)行理事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4、 理事會為本中心的最高權力機構,下設若干部門,負責中心日常事務;
5、 本中心設名譽理事長一名,由理事會邀請經貿界知名人士擔任;
6、 本中心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可連任。
第四條 宗旨
1、 為發(fā)展世界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提供信息、資料服務;
2、 加強世界貿易中心協(xié)會會員之間的相互了解與合作。向各地世界貿易中心介紹本中心會員的經濟技術合作和進出口貿易需求。并為前來北京從事經濟貿易活動的各國(地區(qū))會員提供優(yōu)惠服務;
3、 協(xié)助本中心會員發(fā)展與其他國家(地區(qū))的經濟貿易關系,促進各國(地區(qū))經濟貿易界人士之間的友好合作。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入會原則
吸收會員遵循u201c入會自愿,退會自由u201d的原則。
第六條 會員成份
北京地區(qū)對外經濟貿易企業(yè)、工況企業(yè)、商業(yè)企業(yè)、金融機構、中外合資與合作企業(yè)、外商駐京辦事機構及其他從事對外經濟貿易的團體、企業(yè)、個人均可申請入會。
第七條 會員類別
本中心會員分為:u201c名譽會員u201d、u201c團體會員u201d和u201c個人會員u201d。
名譽會員 由本中心邀請為實現本中心宗旨做出貢獻的企業(yè)或團體及個人(包括港澳同胞、華僑及外國知名人士)。
團體會員 在北京注冊,致力于實現本中心宗旨的公司、企業(yè)和團體。u201c團體會員u201d應授權2-3名代表參加中心活動,并向本會理事會提交該代表的授權書。u201c團體會員u201d如需要換代表時,必須事先書面通知本中心理事會。
個人會員 在北京地區(qū)注冊,致力與實現本中心宗旨的公司、企業(yè)和團體的負責人。
第八條 入會手續(xù)
凡有意入會者,須向本中心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本中心理事會審查批準,領取會員證后方可成為正式會員。
第九條 會員資格的終止
1、 凡不能按時交納會費者,本中心理事會有權終止其會員資格;
2、 凡屢次違反本中心章程或守則者,本中心理事會有權終止其會員資格;
3、 凡退會或放棄會員資格者,須書面通知本中心理事會。
第十條
被終止、取消或放棄會員資格者,須將會員證退還本中心理事會,并不得繼續(xù)享受本中心會員的權益和服務。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會員的權利
1、 有參加本中心各種活動的權利;
2、 有享受本中心規(guī)定提供給會員的各項服務的權利;
3、 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有選舉本中心理事會的權利和被選舉權;
4、 有監(jiān)督本中心財務開支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
1、 遵守本中心章程和守則,按期交納會費;
2、 經常向本中心提供有關經濟活動的項目信息;
3、 宣傳本中心宗旨,擴大本中心影響,支持本中心的各項活動。
第四章 會費
第十三條
本中心財務獨立,會費是本中心經費的主要來源,會費金額由理事會決定,理事會有權酌情對會費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 現行會費如下
名譽會員 自愿贊助
團體會員 一次性入會費500元人民幣
年會費 1500元人民幣
個人會員 一次性入會費 500元人民幣
年會費 1000元人民幣
國內會員支付人民幣,國外及港澳地區(qū)會員(包括其駐京辦事機構會員)支付外匯或外匯人民幣。
第十五條
每年一月份交納會費。
第十六條
終止、取消或放棄會員資格時,已交納的會費不予退還。
第五章 服務
第十七條 本中心向會員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1、 提供經濟、貿易咨詢服務;
2、 向各國(地區(qū))世界貿易中心宣傳本中心會員的業(yè)務范圍、產品種類、生產規(guī)劃。協(xié)助會員在海外組織產品展銷、洽談等;
3、 介紹經濟、技術合作對象、貿易伙伴,代為安排業(yè)務洽談和參觀所感興趣的項目;
4、 提供世界貿易中心協(xié)會、各國(地區(qū))中心以及本中心的貿易信息、刊物和資料;
5、 介紹本中心會員與各地世界貿易中心交流;
6、 代為傳遞信息,提供收發(fā)電傳、打印、復印文件及翻譯服務;
7、 舉辦各類研討會、展覽會、國際會議等。代為聯(lián)系、提供場地,并提供秘書和翻譯服務;
8、 會員使用中心的場地和設施將得到優(yōu)惠;
9、 辦理簽證邀請手續(xù),代訂酒店,安排宴會,代購機、車、船票;
10、 承辦其他委托事宜。
第六章 年會
第十八條
本中心每年舉行一次年會,具體時間和地點由理事會決定。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和修改權屬于本中心理事會。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本中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第一章第一條、第三條,第二章第二條,第四章第十四條已做修改并在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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