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商品歸類認定書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司擬申請在全國范圍內(nèi)均有效的39章貨物的歸類認定書,請問可以向全國歸類中心廣州分中心申請嗎?如果不能,應是向海關總署的哪個部門申請?謝謝!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答:您好:根據(jù)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58號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guī)定》要求,“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經(jīng)營單位,可以在貨物實際進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屬海關申請就其擬進出口的貨物預先進行商品歸類?!薄邦A歸類申請應當向擬實際進出口貨物所在地的直屬海關提出?!薄昂jP總署可以依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對進出口貨物作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商品歸類決定。”因此,你公司如不屬于廣州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經(jīng)營單位,則不能向廣州海關提出預歸類申請;所詢商品如不在廣州海關關區(qū)內(nèi)實際進出口,也不能向廣州海關提出預歸類申請;同時只有海關總署作出的商品歸類決定才具備全國普遍約束力。(注:本答復僅供參考,實際歸類及稅率以貨物進出口時海關核定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