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8415]
問題標題:關于東盟進口協(xié)議稅號問題
問題內容:請問貴關2010進口稅則的稅號與東盟進口的協(xié)議稅號不一致,請問如有東盟進口的貨物(提供原產地證)在申報時的稅率確定是以2010年稅則中協(xié)議稅號為準還是以品名描述為準 ?比如:進口稅則的稅號:39095000 進口稅則的品名:初級形狀的聚氨基甲酸酯協(xié)議稅率的稅號:39095000 品名:初級形狀的聚亞氨酯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歸類指在《商品名稱及編碼協(xié)調制度公約》商品分類目錄體系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為基礎,按照《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以及海關總署發(fā)布的關于商品歸類的行政裁定、商品歸類決定的要求,根據貨物的實際報驗狀態(tài)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