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3696] 問題標題:進料加工貿易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如果我司是上海浦東的一家進出口企業(yè),想經營進料加工貿易,在湖南的工廠進行加工,然后出口。加工后成品的H.S.編碼是: 7407 2900 00,該產品屬于2007年海關44號文中新增的加工貿易限制類出口產品。我想咨詢幾個問題: 1. 我司是否可以經營該產品的加工貿易?如果可以,該向哪里申請手冊?是我司所在的浦東海關還是加工企業(yè)所在湖南海關? 2. 我司如果在本地申請手冊,是否需要申請異地加工?現(xiàn)在可以做異地加工嗎? 3. 如果加工成品后,是否可以通過除上海海關外的其他海關出口?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最新的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請參閱商務部、海關總署2009年37號公告和2010年63號公告。如不在上述目錄內,即可向浦東海關申請辦理異地加工,并憑浦東海關出具的關封至加工企業(yè)所在地申請手冊。手冊可在全國各口岸范圍內通關。